第(2/3)页 她讨厌他,可是也很想他呀! ………… 姜九昔晚上吃饭时,在饭桌上跟慕承铎商量要签鹿胭。 慕承铎无所谓:“你想签就签,分成随便。既然是你同学,一切都好商量。” 慕承则听完难得问了句:“看着年龄不大,是京市人?” 姜九昔摇头:“不是,问了没说。” 以前又不熟,所以更不知道是哪里人了。 慕承铎只是好奇:“人长得好看不?” 姜九昔白了他一眼:“三哥,你太庸俗了。” 慕承铎啧一声:“脸蛋就是我们这个行业的敲门砖。” 姜九昔也没反驳,今天还加了鹿胭的微信,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她的照片。 翻了一圈鹿胭的朋友圈,全是各种美食。 唯一一张,还是在公园里和小鹿的合影,递给慕承铎:“看看,素颜很能打的。” 慕承铎看了会儿:“确实好看,这双眼够灵动,以后能火。” 又看了会儿给对面的慕承则看:“二哥,你看这姑娘搂着的小鹿,像不像你以前养的那只胭脂?” 慕承则扫了一眼,确实很像,但不是! 他养的小鹿取名胭脂,是只非常有灵性又漂亮的小家伙,喜欢睡懒觉还喜欢吃零食。 只可惜丢了,他最后悔的就是把它送到动物园去。 姜九昔惊讶:“二哥还养过鹿呀?” 慕承则嗯了一声,没做多的解释。 慕承铎话就比较多了:“二哥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只小鹿,很漂亮取名胭脂。养了快十年,突然丢了。” “啊,怎么会丢了?” 姜九昔十分可惜。 慕承铎耸耸肩:“不清楚,好像是二哥突然把小鹿送到动物园去,第二天就逃跑了。” 姜九昔更觉得可惜了:“肯定不能送到动物园呀,家里养的小宠物很娇气的,去动物园也不适应。” 见二哥不说话,怕勾起二哥的伤心往事。 而且能养十年,肯定有感情了,要不是迫不得已也不会送走。 赶紧岔开话题:“那倒是有些巧了,鹿胭看来也喜欢小鹿,名字里还带个胭脂的胭呢。” 第(2/3)页